很好看的一篇, 溫馨平淡文 現代 青梅竹馬 忠犬攻 盲眼受 因為誤會分開幾年 後在一起
「你的死黨是誰?」班上的同學問。
「是方城。」張
晉祺說。
「是
晉祺。」方城說。
他們根本不用思考。也不會有第二個答案。
他們從小一起長大,就讀同一個班級,焦不離孟、孟不離焦,彼此是對方最要好的朋友。
他以為他們會永遠在一起。
最起碼,兩個人小時候一直都是這樣以為的。
他們沒有一天不見面。
也從沒想過,當有一天他們不再見面了會是怎樣的情景?
他們知道彼此最喜歡的食物是什麼?最討厭的食物又是什麼?好動的方城比較挑食,常趁大人不注意時把青菜塞給好友;而討厭肉類的
晉祺,則會把肉都丟給方城,兩人可說是合作無間。
方城開朗又健談,天生好動靜不下來,深邃好看的輪廓長相,跟曬得一身黝黑的皮膚,加上一口白牙,很有幾分原住民的味道,很受女生青睞。
張
晉祺就顯得安靜多了。人不算太活潑,但也並不退縮,是普通不顯眼的性格吧!雖然常被方城拉著到處亂跑,但他皮膚天生曬不黑,最多是曬得紅通通的,過一陣子就又會褪回原來的象牙白色。
若要提起張
晉祺有哪裡惹人注目,那就是───
他身為「盲者」的這件事。
三歲那年他得了嚴重的腦膜炎,本來醫生都斷定無力迴天了,結果他的父母硬是連夜把他轉上北部最大的醫院,因而撿回一條命。
但死裡逃生的代價是,他再也看不到任何東西了。任何光線影像,都成了只有偶爾才會在夢中出現的東西。
以下,就是他們兩人的故事。